配偶间强奸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?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36条的规定,强奸罪是指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,公然羞辱或者摧毁被害人意志,对被害人进行强制肛门交、强制口淫等行为。法律并未对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关系作出限制,因此,即使在婚姻关系中,只要存在上述行为且符合构成要件,也可以认定为强奸罪。具体来说,如果一方配偶在另一方明确表示拒绝的情况下,仍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強迫发生性行为,并导致对方身体或精神受到严重伤害,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认定为强奸罪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36条的规定: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,公然羞辱或者摧毁被害人意志,对被害人进行强制肛门交、强制口淫等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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